近日,美国银行摩根大通起诉特斯拉,指控其未能按合同规定支付与认股权证交易有关的款项,要求赔偿超过1.62亿美元(约合10.34亿元人民币)。根据起诉书,特斯拉在2014年向摩根大通出售了认股权证,于2021年6月和7月到期。最初,两家公司商定的"执行价格"为560.6388美元,如果特斯拉的股价在到期时高于行权价,摩根大通表示,马斯克的公司基本上应该交出相当于这些价格之差的股票。马斯克在2018年8月7日发推特威胁要把特斯拉私有化,这等同于一项重大公司交易,使得该行有权调整权证的行权价,该行之后调低了行权价从而维持与公告前相同的公允市价。17天后特斯拉放弃了私有化交易,摩根大通于是再次调整行权价以反映股价的上涨。
但特斯拉的股价在权证到期时上涨了近10倍,摩根大通表示,根据合同,特斯拉必须交付股票或现金。诉讼称,摩根大通所做的调整是适宜的,也是合同要求的,但特斯拉拒绝按合同行权价结算并全额支付欠摩根大通的款项,公然违反了合同义务。因此,特斯拉须立即向摩根大通支付超过1.62亿美元的应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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