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电子商务现在看似强大,但经不起折腾”,在昨日举办的2017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律与发展研究基地年会上,国家工商总局竞争执法局局长杨红灿提到如何看待现在的电子商务巨头问题,认为要按照审慎监管、包容式监管的原则来处理相关问题。
国家工商总局竞争执法局局长杨红灿
如何看待现在的电商巨头?
电商看似强大但经不起折腾
国家工商总局竞争执法局局长杨红灿在会上披露了一组数字:2016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超过26万亿元,同比增长19.8%,是2013年的2.5倍,年均增长36%。
“随着中国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电子商务的规制和立法问题,目的在于让电子商务更加健康,更好的促进经济社会稳步发展”,杨红灿指出,我国电商在迅速扩张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如何正确看待和认识这些问题、处理这些问题,对于电子商务的发展将起到很大影响。
杨红灿认为,电子商务的发展符合新发展理念的要求,是很好的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的有效工具,所以应当大力发展。
对电子商务如何监管?他提到,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的通知明确指出,为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的趋势,围绕鼓励创新、促进创业、探索科学高效的监管机制和方式方法,要实行包容式监管,坚持审慎监管,改革传统监管方式。
杨红灿尤其强调了互联网思维和全球化视野,这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求。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市场监管理念、监管模式已经成为影响国家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重要因素,因此监管要与我国经济发展全球化趋势相适应,提高我国在全球治理中制度性话语权,用国际视野审视市场规则的制定和市场监管执法的效应。
如何看待现在的电子商务巨头?对此目前电子商务界有很多人有不同的争议。杨红灿这个问题提出来,认为最好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国务院出台文件的要求对电子商务进行监管,这样在认识上就比较一致,就不会出现混乱。
“要不然我们的电子商务现在看似强大,但经不起折腾”,杨红灿提出,要按照中央领导的要求不折腾,按照审慎监管、包容式监管的原则,就能比较好地处理相关问题。
电子商务法何时出台?
尽快出台提供中国智慧和方案
各方人士对《电子商务法》提出建议
2016年12月15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电子商务法起草领导小组组长吕祖善代表起草工作组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关于电子商务法草案的说明。目前草案已经过了二审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谈及电子商务法的立法价值取向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法官、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曹守晔认为,涉及到电子商务经营者或平台跟消费者及其他主体时,适当向消费者倾斜是应该的,但作为一部法律要科学立法、符合司法规律,要平等保护电子商务法律关系各方面的权益,一方面保护消费者权益,另一方面是“电商的促进法”。
曹守晔指出,从立法上来说,电子商务法应该是人民的法,从法院立场来看,如果有了案件,法院是居中裁判,通过这部法律保护参与电子商务关系有当事人的人身权、财产权,包括人格权、知识产权、数据权。
全国人大财经委研究室副主任施禹之
全国人大财经委研究室副主任施禹之在会上用8个字回应了外界对电子商务法立法的关切:“良法、管用、尽快出台”。
一般法律草案要经过三次审议后出台,电子商务法何时三审?施禹之表示不知道,但希望能够在不久的将来尽快出台,因为这是电子商务发展领域综合性、基础性的法律,既是一部促进法,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也是一部保障法,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或者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中国电子商务要想走在世界前列,中国电子商务立法也要走在世界前列”,施禹之指出,现在中国越来越接近世界舞台中央,要更多参与和主导国际规则制定,引领国际潮流,希望中国的电子商务法更多以中国思想、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为世界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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