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弘浩明胶疑未停工 县环保局答复含糊不清 |
2013-05-29 16:48 作者:www.guigu.org 来源:中国经济网 HV: 编辑: 【搜索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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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号,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对济南市济阳县曲堤镇李旺村村民邱宝庆承包的一池塘鱼被毒死的事件进行了报道。经过调查,记者发现有两家化工厂往沟渠里排放污水,村民怀疑是由于化工厂排放的污水混进池塘里导致了鱼的死亡。15天过去了,对于村民邱宝庆的举报,济阳县环保局始终没有明确的答复。
记者现场调查:排污企业疑似未停工
5月25日下午,齐鲁网环保频道记者来到济阳县曲堤镇工业园,调查采访之前媒体报道的排污企业济南弘浩明胶有限公司是否已经被责令停产。
记者在现场看到济南弘浩明胶有限公司和济南弘丰化工有限公司两家化工企业之间仅有一墙之隔,南墙外就是一条长达400余米的排污河。河流对面不到4米就是大片大片的麦子地。弘丰化工厂墙前的河段更是出现了100多米的严重污染,河水呈现出黑褐色,河水散发出刺鼻的恶臭,水面漂浮着大量杂物,水中没有任何生物活动的迹象。
根据济阳县环保提供的资料显示,济南弘浩明胶厂已经被责令停产,但该企业厂门前依旧有车辆进出,记者依稀听见厂里还有机器工作的声音传来。当记者准备进入厂区采访时,发现距离记者采访车百米的道路上出现了一辆皮卡汽车始终跟随着,挡在厂门前,直到记者离开工厂很远后,皮卡车才停止了跟随。
在附近村民的指引下记者发现三教乡的昊川粘合剂厂等几家明胶加工厂依旧在生产,并且厂区周围环境污染严重。
济阳县环保局答复含糊不清
根据对污染企业环境的进一步调查采访,记者带着疑问来到了济阳县环保局。济阳县环保局局长杜吉民正要去开会,在得知记者的采访来意后,杜局长安排该局信访科的工作人员负责解答。
信访科刁兴明科长表示对此事他并不是很清楚,也只是听说。他安排负责处理该事件的代剑平和孙振旺两位副队长接受记者的采访。
县环保局提供的材料表明,济南弘丰化工厂排放的水是合格的。对于执法人员所说“是在厂区的北门外取(水)样”的答复,记者表示质疑,因为该执法人员的说法和记者采访拍摄的视频明显不符。
“我们在弘丰厂南墙前河水的视频取证时,河水呈现黑褐色,这样的水有没有做取样化验?”面对记者的疑问,执法人员表示“只对南门水样进行取样了,企业监管这方面不是我来负责。”
对于济南弘丰化工厂是否有污水处理设备,执法队的代剑平副队长告诉记者:“弘丰化工厂环境后评价书指明,该化工厂不需要污水处理设备。”代剑平副队长表示,化工厂不是都排水,验收报告说该厂排放的是循环冷却水,不是所有的化工厂都需要污水处理。
那么济阳县是否还存在跟弘浩类似的明胶厂?执法人员很肯定的告诉记者“济阳县就只有这一家”。但对于记者提出可以带领执法队去其他明胶生产企业检查时,环保局执法队的两位工作人员的回答很谨慎,“你说的厂子在哪里?环保局是主要通过信访件,知道污染厂的存在。”
对于村民邱宝庆鱼塘损失的调查,县环保局的工作人员表示还在处理中。
济阳县宣传部表示尽快答复
5月25日下午,记者来到济阳县宣传部办公室进一步了解情况。宣传部的门波科长表示一定会给记者一个满意的答复,但对于电视台记者的摄像机被化工厂“治安员”损坏的事件表示吃惊。
“我也不清楚怎么会出现这种问题,我们的领导已经去济南协调处理这件事情。”门科长说。
5月27日下午,记者再次致电济阳县宣传部了解此事的处理情况。“那个厂已经给断电了,现在中央电视台的记者来了,把我调来帮忙了,我找其他负责人给你回复你这件事情吧。”门科长说,负责人正在开会,开完会就联系记者。
截止记者发稿时为止,齐鲁网环保频道记者始终没有得到济阳县环保局和济阳县宣传部的任何答复。关于水污染给村民鱼塘造成损失的事件,齐鲁网环保频道将做追踪报道。(记者马辕赵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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