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记者对面的程先生是一位看起来很羞涩的中年人,因为气愤脸红红的。程先生下岗后,现在聊城一家财险公司工作。
2月27日中午12点48分,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电销一个电话吵醒了正在午休的程先生,自己老客户的信息被盗窃让程先生恼怒后大骂,随后程先生所在的省公司接到一个自称是客户的投诉,说程先生骂他。程先生非常生气,于是找到了记者。
英大泰和保险电销电话扰民
多年来,程先生有午休的习惯。2月27日中午12点48分,正在午休的程先生突然被手机吵醒。一看号码0104000666111,尽管不认识,程先生还是接了。据程先生回忆,大概内容如下:
来电:你是戴XX戴先生(其实为女)吗?
程先生:你什么事儿?
来电:我是英大保险电销,你的保险到期了。
程先生:我知道了。你怎么知道我的电话号码?
来电:通过各种途径。
程先生:那不可能!我就是保险公司人员。
来电:那是原来的业务员到我们公司来了。
程先生:CNM,这个业务我做了两年了,都没换公司。
来电:你说话要自重。
对方随即挂断电话。
下午一上班,程先生被同事告之,有客户向省公司投诉你了,需要你说明情况。原来,英大泰和电销人员恶人先告状,把程先生给投诉了,但没有说程先生为什么骂他,只是说骂了他。
午休期间进行电话销售,已经影响到了程先生正常休息,显示属于“扰民”系列。早在2013年1月18日,中国保监会下发通知,首次将电话扰民投诉情况作为电销业务监管的重要指标,规定对查证属实的电销扰民投诉将责令公司改正;对一年内被投诉两次且查证属实的,将责令公司限制对新客户的呼出业务3个月;对再次发生类似问题的公司,保监会将责令公司停止对新客户的呼出业务。
保监会还表示,下一步,保监会将在官方网站上公布各公司电销业务专用号码以加强社会监督,同时加强产险电销业务检查,对违背客户意愿反复拨打、强行推销、骚扰客户、态度恶劣等情形加大处罚力度,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保险客户资料信息频频丢失
程先生下岗后,一直从事财产保险销售工作,形成了自己稳定的客户群,几年来业务开展一直很顺利。不知道为什么,近一年来,自己的客户频频接到莫名其妙的电话,说什么他们的保费要比程先生所在公司便宜,客户因此走不很多。
程先生感觉很奇怪,因为自己的客户都是自己通过各种关系联系的,有很多还是自己的亲戚,这些保险信息究竟是怎么到了那些人的手中呢?带着这个疑问,程先生多了个心眼,在自己的朋友戴女士(英大泰和保险所说的戴先生)的承保信息上,留了自己的联系方式。直到接到英大泰和保险的电销电话,程先生才知道,原来给自己打电话的一些保险公司的电销。
程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准备委托律师起诉英大泰和保险公司,一是扰民,二是盗窃自己的客户资料。
盗窃私人信息或可被判刑
近年来,非法获取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现象愈演愈烈,许多商家利用这些信息向公民推销商品或者服务,严重干扰了公民的生活安宁,甚至有不法分子利用信息从事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其社会危害性不可低估。
早在,2005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五)》,增设了“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资料罪”。而《刑法修正案(七)》中将公民个人信息纳入刑法保护范围,增设了非法提供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罪两个罪名。其中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根据这些规定,英大泰和保险如果被认定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就难免逃脱法律的追究。(刘字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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