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企业或个人为网络投诉焦头烂额,网上“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成为一种职业。一些号称能删帖的“广告公司”生意明显火爆,删帖价格水涨船高。前段时间,不少媒体纷纷曝光:“3·15”消费者权益日前后,删掉“黑帖”价格居然翻番。
删帖生意真有那么好做?是否已触犯法律?请看今日本报的这个独家报道。
一家利用帮客户删除网上负面信息渔利的广告公司,删帖不成竟然雇佣黑客攻击,短短4天造成经济损失7万多元。日前,青浦区检察院对该案犯罪嫌疑人叶向荣、刘谭颖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起公诉。
互联网兴起删帖公司生意兴隆
随着互联网的兴起,越来越多的人依赖网络获取信息,一种新兴的生意方式——网络推广渐渐走俏。简单地说,就是广告公司负责删除客户在网络上的负面信息和在各大论坛门户网站上发布客户的正面信息(也就是通常说的“灌水”),以起到提升客户形象的广告宣传作用。
叶向荣和姐姐叶向晴就在北京经营着一家这样的广告有限公司。叶向晴负责业务招揽以及客户的正面信息发布,叶向荣则负责删除负面信息。因为叶向荣曾在一家大型报社实习、工作,所以在传媒行业有大量的人脉,一般都是直接和网站管理员联系删除,然后支付500元到2000元不等的好处费。碰到一些专门发布企业负面信息以勒索钱财的网站,也会雇用“黑客”进行攻击。
负面信息靠前急病“乱投医”
高雨村是海南省海口市人,2003年通过了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后一直从事着会计师相关工作。一次因为失职受到了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处罚,还在专门网站上通报批评。后来,高雨村在上海一家财务咨询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从事财务咨询业务。但是因为先前被处罚的信息在百度(微博)搜索中一直排在前几位,很多客户都因为这条信息对他不信任,拒绝与其公司发生业务。就在高雨村和相关部门沟通无果焦急无措的时候,2011年2月,他在一个北京在职MBA培训班上认识了叶向晴。听说可以帮忙删除网络上的负面信息,高雨村喜出望外,立即与叶向晴签订了网站优化推广合同,并支付了推广费删帖费2.3万元。
联系删帖不成雇黑客来帮忙
叶向晴接下高雨村这个客户后,立刻指示叶向荣删除网上负面消息。谁知道,叶向荣几天里想了各种办法联系广角网的管理员都没能联系上,遇到这种情况叶向荣也着急起来。既然寻常道路走不通那就只能用“狠招”了,叶向荣心里打起了找黑客攻击网站的主意。叶向荣盘算着先找个黑客攻击网站让其瘫痪,然后再出面联系管理员,以删除信息为条件帮他们恢复网站。
主意已定,叶向荣立刻上网联系了以前认识的一名黑客刘谭颖。刘谭颖是个“90后”,从小喜欢玩电脑,虽然只有高中文化,但却精通黑客技术,常常在网上承接一些黑客攻击任务赚点零花钱。这次碰到“硬骨头”,叶向荣第一个就想到了刘谭颖。刘谭颖接到这单“生意”格外起劲,立刻着手准备攻击。他通过破译服务器口令和密码的方式远程控制了100多台服务器向目标网站不间断地发送攻击数据包,占用其网络资源、阻塞网络带宽,造成网站瘫痪无法访问。这样连续攻击了4天后,叶向荣终于联系到了网站管理员并轻松地跟管理员谈妥了删除消息的事情。
就在叶向荣将自己的手机号发给对方、在北京的办公室沾沾自喜等待好消息时,却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中的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网安支队顺藤摸瓜,根据线索将叶向荣抓获,随后又抓获了身处广东的黑客刘谭颖。
(文中涉案人均为化名)
本报记者 郭剑烽 通讯员 青检
【检察官释法】
随着网络的普及,一些年轻人凭着自己掌握的电脑技术,随意进行黑客攻击,但对于网络犯罪的了解却很少,但却没有想到很有可能触犯法律。
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从以上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在网络中同样需要遵纪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