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世界中,法律不缺席
作为一种具有旺盛生命力的新兴事物,微博自出现以来就受到了社会尤其是年轻人的追捧。随着微博不断渗透入人们的生活,围绕微博的一系列法律问题的发生也成为必然。由于微博这种传播媒介的特殊性,在认定侵权微博所属的问题上有一定的困难。但在微博世界中,法律不能缺席,人们同样应当遵守法律的规定,要为自己在微博上的言行负责。
南方日报讯 (记者/马喜生 通讯员/廖蔚)东莞某技校一名在校学生晓辉(化名,未满18周岁)发微博,批评村干部砍除公共花园绿树木,被该村6名村干部以名誉侵权为由起诉。
日前,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
该案件的案情是,晓辉在微博上发了多张照片,内容是6名村干部砍除绿树,晓辉还在照片上配了设计对白和评论,以表达情绪。
6名村干部在庭上说,微博上配的对话,不是他们所说。
他们认为,微博上的评论和设计的对白歪曲事实,给干部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犯。
他们要求晓辉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6000元以及其他经济损失。
晓辉本人未出庭,其律师和父亲出庭应诉。
根据案件的庭审笔录,晓辉的律师和父亲确认,涉案微博的头像是晓辉本人,但否认该微博是晓辉所有。
他们还说,6名村干部曾欲清理晓辉家门口附近的公共花园,未经村民半数通过,遭到村民反对。当天,村干部强行砍花园的绿树时,也遭到包括晓辉在内的村民反对。
该案未当庭宣判。
莞客丽江微博求助市旅游局迅速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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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记者/王宁)“我们一车游客33人,从丽江出发至香格里拉螺丝湾途中遭遇车祸,车上重伤4人,不同程度轻伤25人,今天旅行社安排人跟我们协商,提出每人赔偿一千块解决。我们的团费是780元。现在旅行社的人已经不管我们,我们无计可施,只能寻求政府帮助,希望得到解决。”
昨日,一位叫“Judyaz”的网友通过微博发出上述求助信息,得到迅速转发。
“judyaz”来自东城街道,姓张。前天,她与两名好友跟随丽江当地旅行社散客团,在前往香格里拉螺丝湾途中发生车祸,3人都有不同程度受伤。她的一名友人行动不便,且车祸后未得到及时治疗和照顾。
她们对旅行社的处理方式不满意,遂前往丽江市信访办求助,并在微博上求助,希望得到东莞的帮助。
看到微博后,东莞市旅游局发出“就三名东莞游客参加丽江当地旅行社散客团遭遇车祸的事件的声明”。
声明表示:市旅游局已致函丽江市旅游部门,促请有关方面妥善处理。当地旅游部门表示,此事属于交通事故,当地交警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丽江旅游部门正在进行对游客的安抚工作,并协助游客进行有关的赔退事宜。市旅游局将继续跟进此次事件,有进一步消息将及时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