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年6月至2019年3月,上海东正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正金融”)在办理部分贷款业务时,存在以贷收费行为。依据《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六条,中国银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对公司警告,并罚款50万元。
东正金融成立于2015年3月,是中国银保监会批准成立的国内首家以经销商集团为背景的汽车金融公司。东正金融由中国正通汽车服务控股有限公司和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合资成立,专注于为消费者提供多元化的豪华品牌汽车金融产品和服务,业务覆盖了大部分豪华品牌。2019年4月,东正金融在港交所上市,股票代码为02718.HK。
《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金融机构办理贷款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二)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三)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发放贷款;(四)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贷款行为。
金融机构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责令该金融机构停业整顿或者吊销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构成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就在不久前,奔驰金融也收到了一张罚单。9月11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一则对奔驰金融的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奔驰金融因“对外包活动管理存在严重不足”违反了《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北京市银保监局对其给予合计8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文/汽车之家 肖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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