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8 月 12日,格力电器发布公告,公告表明珠海国资委已同意格力电器国有股权转让项目公开征集受让方方案。方案明确了格力集团关于公开征集转让15%格力电器股权的具体条件:转让价格调整为不低于44.17元/股,需在9月2日之前向格力集团缴纳63亿保证金,而受让方必须为单一主体或一致行动人。
混改方案的确定,令此前业界猜测以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为主体的格力管理层接盘的可能性大大降低,而以董明珠及一致行动人的接盘主体可能性仍然存在,格力电器混改接盘方的悬念激增。
单一主体+雄厚资金对接盘方提出严苛要求
此次公告明确了受让方必须为单一法律主体,或者是同一控制人之下不超过两个法律主体组成的联合体,并需要在持股期限内保持一致行动人。
业界专家表示,这符合国资委的需求,即为了避免带来过多的代理人问题所带来的董事会纷争,不会选择部分转让股权这一方案,而一次性转让给单个主体。
根据公告,此次转让受到年报分红除息的调整,股份转让价格较2019年4月9日公布的转让底价调低1.5元/股,至44.17元/股。据此计算,即使以最低价格计算,15%的股权价值将接近400亿元。
换言之,接盘方必须要有充足的资金实力,从而保证在9月2日之前可以付款63亿元保证金、之后可以支付超过400亿元的转让资金。而这个接盘方必须是单一法律主体。
这样苛刻的条件,令此前业界对于董明珠为主体的管理层接盘的预期大打折扣,而类似于此前参与混改会议的厚朴投资等财团的接盘可能性增强,董明珠一致行动人接盘的可能仍然存在。
谁来接盘能让格力电器继续“白马”?
在此次受让意向书中,除了提供常规性的受让方资格审核方面的信息以外,明确了受让方必须提供以下方面的措施计划:一,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和激励机制的具体措施;二,上市公司后续发展战略的思路和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协助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实现产业扩张及升级的计划等;三,意向受让方对上市公司现有董事会构成的改选计划或要求,提出的维护管理层稳定的具体措施及未来与管理层合作的具体方案;四,意向受让方为上市公司引入有效的技术、市场及产业协同等战略资源的具体计划。
事实上,根据上述条件,仍然是目前以董明珠为核心的格力管理层最具实施可能。无论从目前格力电器的产业布局还是频繁对外跨界收购,甚至是格力电器屡次透露出的管理层股权激励等,都对上述条件有完整实施的可能。而其他接盘方则相对欠缺某些条件,即使是拥有庞大资金实力的厚朴投资,因为资金并不能解决一切问题,尤其是稳定管理层以及产业调整。因此,有业界人士甚至表示,这样的条件,正是为董明珠及一致行动人这个方案“量身定制”。
值得注意的是,公告中还提及,允许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并且在保证金缴纳设定环节也接受境外人民币或美元转账。这又令接盘方的范围更加扩大,外资入股格力的可能性也在增加。
公告中的方案提出,本次股份转让公开征集期届满后,格力集团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符合本次公开征集基本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进行综合评审,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基础上择优选择受让方,并与最终确定的受让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格力集团将按照规定程序逐级上报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等部门审批,但若因本次转让未获得上述主管部门批准导致双方终止交易的,格力集团将向该受让方退还其已缴纳的全部款项。
从公告来看,珠海国资委仍保有后续手段,此次格力电器混改最终没有出现符合条件的接盘方也存在可能。
在这个空调主业备受市场压力的年份,格力电器的混改箭在弦上,又悬念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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