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伊始,TCL集团于1月1日晚间发布2018年业绩预告,预计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0,000万元—360,000万元,同比增长28%—35%,将实现连续三年持续稳定增长。同时预计基本每股收益0.2516元—0.2664元,上年同期为0.2178元。2018年集团加速产业及资本结构优化调整,重组、剥离或出售非核心产业和亏损业务,聚焦主业、提高资产周转和盈利能力取得了显著成效。
由于TCL集团于2018年12月7日宣布拟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从而专注于半导体显示及材料相关业务,本次重组尚未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若重组经股东大会通过并实施完成,涉及标的资产2018年归母净利润预计为2.5亿元—3.5亿元;重组后公司备考报表2018年归母净利润预计为31.5亿元—33.5亿元,较2017年年报的归母净利润26.6亿元同比增长18%—26%。
同时,TCL集团于2019年1月1日收到了股东关于分红安排的提议函,公司分红安排的具体实施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显示,基于对公司长期战略的认可和核心主业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未分配利润情况,为提高股东回报,推进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在符合公司章程及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第一大股东李东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新疆东兴华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疆九天联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公司5%以上股东惠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议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1,354,964,850.7元,具体分红比率将由TCL集团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确定。
TCL集团此前发布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7年-2019年),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股利分配,其中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此次公司股东关于分红安排的提议中,现金分红占比达到了100%。
据了解,TCL集团已建立了完善的分红管理制度,自华星光电投产以来一直保持经营效益的全行业领先,贡献稳定的收益,自2010至2017年度连续8年实施分红,累计分红金额达55.43亿元,股东回报创造能力显著提高确。
自2004年上市以来,TCL集团在健康发展中努力回报股东,践行和担当各项社会责任,追求公司与客户、员工、股东和社会的共同进步和发展。公司将把握半导体显示技术升级的机遇,积极推进战略转型和业务聚焦,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提升股东回报,并落实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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