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28日,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在一天内公开开庭审理了四起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其前员工的竞业限制纠纷案。四起案件中,宁德时代均为被告,而四位前员工无一不被宁德时代索赔了百万竞业违约金。
以宁德时代和张敏的竞业限制纠纷为例,控辩双方就张敏是否违反了相关竞业限制规定而需要向宁德时代支付100万违约金等事宜展开了激烈交锋。
宁德时代律师在答辩时称,张敏如今服务的企业海辰储能,其创始人吴祖钰已被仲裁委裁决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并向宁德时代赔偿了100万元违约金。该场庭审的当事人张敏正是被吴祖钰挖过去的。
据悉,张敏在宁德时代时为深电芯系统工程师,主要负责功率产品线规划及开发、产品开发及量产维护等职责,由于张敏在任职期间掌握着其众多的商业秘密,是宁德时代2018-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的对象,离职后还与宁德时代签署了竞业协议,并拿到了竞业限制补偿金。
然而,2023年3月,宁德时代拍摄到张敏佩戴海辰储能的工牌,并进出海辰储能厂区。宁德时代与海辰储能为同赛道企业,因此张敏在竞业协议期内不应该出现在海辰储能。
巧合的是,海辰储能的创始人吴祖钰也是宁德时代的前员工且是技术骨干,2012年7月至2018年11月期间,吴祖钰在宁德时代共计申请了67项专利,涉及储能领域的集流体、极片及电池等领域,并且他还出现在宁德时代首批限制性股权激励名单中。
而被这位前员工挖墙脚的事,宁德时代也不是第一次遇到。2019年底,吴祖钰从宁德时代离职创业,离职时还从宁德时代挖走了包括孙明煌、张万财、卢光波、王铈汶、黄成则、吴聪苗等一批业务骨干。上述人员中,有很多人和吴祖钰一样进入了宁德时代首批限制性股权激励名单中。公开资料显示,作为厦门引进的百亿级重点项目,成立不足4年的海辰储能,去年电池出货量已高达5GWh,录得中国储能电池出货量增速第一。
除了海辰储能,宁德时代还与另一大竞争对手蜂巢储能杠上,2018年至2019年期间,9名宁德时代前员工先后加入了蜂巢能源的两家关联公司——保定亿新和无锡天宏。宁德时代发现后,在2019年-2020年间向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9名前员工均被判支付宁德时代竞业赔偿金100万元,后经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仍维持原判。
据裁判文书披露,5个加入保定亿新的前员工,在宁德时代的职位包含主任工程师、工程师、市场专员,在职月工资约为8000元-20000元,上述员工在宁德时代获得劳动报酬总额从6万元到43万元不等,离职后收到的每月竞业赔偿金从2603.4元-6843元不等,限制年限从1年-2年不等。值得注意的是,就连的宁德时代只干过3个月的张某,都被判赔偿宁德时代100万元。
另外,宁德时代在2020年9月将加入无锡天宏的4名前员工也集体告上法庭,这批前员工中包括两名助理工程师,最终也均被判赔偿100万元。
企查查信息显示,从2021年10月13日至2023年11月28日,宁德时代共涉及了18起案由为“竞业限制纠纷”的司法案件,其中7起为原告,11起为被告。几乎所有相关案件,宁德时代都是赢的那一方。
对于打工人来说,月薪8000被判赔100万无疑是晴天霹雳,不少员工甚至因此成为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2021年10月12日,宁德时代同一天向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对四名前员工各执行100万元赔偿款,随后还向法院申请了现消令。
然而,这种对不管员工是什么职位、多少薪资,也不管对公司的损害程度,而进行“无差别打击”的竞业协议真的合理吗?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车云霞律师认为,《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本意在于防止劳动者利用其在原用人单位掌握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核心资源对原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损害。但是实践中,竞业限制条款存在被滥用的倾向,低补偿、高赔偿等现象屡见不鲜。当前法律法规对竞业限制赔偿金的金额标准未作要求。不过,如果违约金明显过高,劳动者可以向法院提出。法院会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依照公平原则酌情予以减免。
内容来源|知因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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