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硅谷网综合讯】据相关媒体报道,网红带货已经成为一种新兴的销售方式,各种平台的一哥一姐屡屡创下销售奇迹。据悉,在2018年“双十一”开始后的两小时内,某网红的直播间引导销售额达到2.67亿元,一天带货3.3亿元,网红的带货能力可见一斑。
近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的“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杨红灿表示,将对网红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重拳出击,“刷单”“假评论”等违法行为将受到查处。
“一些商家揣着赚一笔是一笔的思想,把价格定得虚高,却不太重视商品质量。”杨红灿指出,一些网红食品,尤其是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西药成分事件偶有发生,群众反映强烈。杨红灿表示,有关部门会依法对处罚信息向社会公开,对有问题、有隐患的食品予以及时曝光。让每一个消费者都能心中有数,放心安全地享用美味。
针对网红带货这种新的销售形势,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对财经网表示,网红销售商品本身也是一种经营行为,因此同样适用《电子商务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条款。如果销售的是食品,还要遵守《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网红的经营行为不能存在违法行为,例如不能有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产品质量也要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
赵占领认为网红带货涉及的法律问题都不是新问题,法律规定都很明确,不同的是现在流行网红经济,使得网红带货成为新的销售途径。网红的粉丝基于对网红的信任和喜爱,愿意购买网红推荐的产品。针对其中存在不规范行为的监管是这次市场监管部门强调的重点,这是监管部门对于新型经济销售业态所采取的监管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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