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8月5日),奇虎360公司诉百度不正当竞争案在北京市海淀法院宣判。法院判决百度立即停止“举报360恶意行为”微博活动,但同时法院充分支持百度列举360屡屡侵权“若干连败”的证据,并在判决中明确认定,“百度在涉案活动中提及的‘弹窗’、‘强行拦截’、‘恶意篡改’等表述,存在一定的事实依据”;对于360要求百度公开赔礼道歉的诉求,法院认为,赔礼道歉不是发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承担法律责任的方式,故不予支持。据悉,本次诉讼起因是360方面认为百度发起的举报360恶意行为活动属不正当竞争,百度方面则认为该活动并不存在商业诋毁行为,而是为了曝光360滥用安全权限的违规做法,维护广大互联网用户的合法权益。
实际上,近年来360已经多次因滥用安全软件权限、收集及泄露用户隐私等问题而被媒体曝光,并成为法院“常客”。从2010年360恶评百度软件,诱导用户卸载,到2011年恶意诋毁腾讯、抹黑金山,诱导用户强行卸载金山网盾,再到2013年360恶意篡改搜狗浏览器主页设定,2014年绑架用户恶意拦截百度hao123客户端软件,凭借360安全卫士等产品在安全市场上的垄断地位,360屡次以所谓“安全”名义,对用户实施“绑票”。恐吓、欺骗、诱导用户卸载竞争对手产品、安装360浏览器等自己的产品,从而获取利益,并直接打击竞争对手,鲸吞市场份额。
360产品本身也同样陷入安全隐私泥潭。作为一款安全软件,此前被频繁曝出存在安全漏洞,侵犯用户隐私等问题。早在2012年,打假斗士方舟子就曾公开炮轰过360软件绑架用户、上传用户隐私的问题,在业界引起了广泛讨论,工信部还因此介入调查。同年,易观国际也在其举办的“网络安全路在何方”活动中披露,360违规收集并至少导致141万份用户隐私被泄露,其中还包括淘宝用户订单和联系方式、财务数据等记录。2013年2月,《每日经济新闻》发文指出360在其安全软件中植入了植入非法程序,有可能泄露网民隐私。另外,台湾长庚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等高校也均发通知要求学生卸载360;宝钢集团、益海嘉里、AMD、网易等大型企业也均禁止企业员工使用360产品,据CIO INSIGHT调查,已有超过6成中国企业级首席信息官因安全问题拒绝使用360。
为何360这样屡次犯规的违规者始终能在市场掀起风浪?据了解,已连输十几场不正当竞争官司的360公司,需要赔付的金额仅约700万元,相当于360最新一期财报净利润的2.5%,违法成本之低简直是整个中国互联网的悲哀。搜狐公司董事局主席张朝阳曾对媒体表示,这与国内互联网、软件行业缺乏规则和立法脱不开关系,违规成本太低,就有人会迷恋丛林法则,为了生存和利益不择手段。对此,中国互联网协会政策与资源委员会专家成员于国富表达相同观点称,国内对互联网不正当行为的打击偏弱,不正当竞争的始作俑者无法得到应有惩处,这是造成互联网行业乱象的重要原因。
“安全软件领域目前没有完善的隐私保护和不正当竞争限制条款,导致这一领域竞争状态乱象丛生。”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尹志强则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应设立严格的互联网安全软件行业准入制度,禁止屡次进行不正当竞争手段损人利己的企业进入市场,或设立安全软件企业资质标准,对不达标的企业进行行政处分或予以清退,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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