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网报道,在2013年10月份人民网组织的互联网软件捆绑安装专题研讨会上,中国信息协会副会长胡小明表示,捆绑销售还是要区别对待,对那些非法或危害用户利益的捆绑软件,应切断其获利通道。
胡小明指出,捆绑销售本身并无对错,是一种销售行为,而且这种销售行为在很多的情况下,给用户是带来好处的,寻求对用户都有利的东西来进行捆绑,这是应该得以支持的。但一些非法捆绑软件利用了用户的“糊涂”,就像是做传销,先给你渲染一种环境,让用户控制不住自己,结果导致自己上当,而这些非法捆绑软件从中获利。所以,如果从获利的角度上来看的话,应该切断其获利的通道,让它无法获利。从技术上和其他的方面来解决这个问题的。
胡小明表示,由于执法成本等各方面的问题,要想完全制止这些问题不太容易。他建议,应该在法律上做一些规定,减少这些非法捆绑软件的生存空间。对那些危害最大的,重点的问题应该选择一下,然后通过有关的部门把这些问题聚集,对典型的问题加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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