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军中国市场 前景不可估量 ——访NBA总裁斯特恩和未来继任者萧华
国际化,是大卫·斯特恩成为NBA掌门人以来最为看重、最施以大力的一个方向。从2004年的中国赛到2013年的国际赛,NBA的疆域从美国开拓到了欧洲、亚洲乃至全世界。
明年2月,斯特恩将结束长达30年的总裁生涯,副总裁亚当·萧华将履新上任,但这并不意味着NBA的海外拓展会就此转向。昨天,两人在浦东香格里拉酒店共同接受了央视英语频道的独家专访,从回答中可知,未来,中国市场仍旧是NBA的重中之重。
中国使命
2004年,NBA季前赛第一次登陆中国,在北京和上海,姚明率领的火箭队和刘炜加盟的国王队,打了两场比赛。
斯特恩说:“从那时起,带两支NBA球队来中国打季前赛,成了我的使命。”
作为NBA掌门人,这29年来,斯特恩做出的最大贡献是什么?
萧华接过话题说:“是他将NBA带到中国,让NBA在中国变得家喻户晓。”
中国攻略的第一步,是送上免费电视转播“蛋糕”。1991年,斯特恩拿着两卷录像带,亲自来到CCTV推销,敲开了中国市场的大门。他耐心地说明NBA水平世界一流,转播不收费等……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大获成功。
29年过去了,NBA引进了中国球员、打造了中国的季前赛、同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结为合作伙伴。那么未来,NBA将如何继续推动中国市场。斯特恩却如此否定道:“错了,你不该用‘继续’这个词。进军中国市场,我们才刚上路呢,前景是无可估量的。”如今,NBA官方账号在新浪微博上的粉丝已经超过2500万,斯特恩透露,“其实我也匿名登录过微博呢,我希望能看到中国的粉丝数涨到1.25亿。”
提携后辈
长期以来,斯特恩已经被看做是NBA的形象代言人,作为他的左臂右膀,萧华常常躲在幕后。采访中,萧华反复称斯特恩是人生导师。事实的确如此。
萧华的父亲曾是纽约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上世纪70年代,斯特恩供职于那家律所。此后萧华子承父业,从事法律工作。斯特恩和萧华直到1988年的全明星赛,才初次见面。1992年,在律所工作的萧华不满足于现状,他想到了斯特恩,便给他写了一封信,阐述自己的职业发展困惑。令他意外的是,斯特恩读毕,对萧华产生了浓厚兴趣,约他见了面。“面试时,我紧张得要命,双手放在桌子下面,手心里全是汗,浑身发热。”萧华记忆犹新。谈了几次后,斯特恩决定让萧华担任特别助理。
从此,法律界少了一位前途无量的律师,NBA却多了一位未来的优秀高管。
记者问萧华,作为斯特恩的门徒,从他手中接过接力棒,是否感到压力重重?
还没等萧华回答,斯特恩抢先道:“我要强调的是,亚当不是我的门徒,这些年来,我们就是一个大家庭,所有决定都在一起商量,是最佳拍档。所以,明年我卸任后,他不会从我手里接过接力棒,而是将NBA国际化市场做大做强,我对他有信心。”
最佳拍档
那么,未来的掌门人,在现阶段的工作中,扮演怎样的角色?
还没等萧华回答,斯特恩又抢先道,“还是我来介绍吧,我知道他的回答一定会很谦虚。亚当是一个很棒的执行者,尤其是在新媒体和数字化传播方面相当在行,令NBA的发展与时俱进,他是我们团队的顶梁柱。”
果然,随后,萧华谦和地表示,“在导师身边共事,他的一点一滴都在时时刻刻影响着我,包括工作态度、永不言弃的精神、追求完美的细节。”
别以为两人在相互恭维,实际上体现的是相互尊重的默契。毕竟,斯特恩尚未卸任前,作为副总裁,萧华仍旧保持低调,“我现在已经感到巨大的压力了,要想继续做大做强NBA的海外市场,未来我有很多工作要做。”
这些年来,在谈判桌上,萧华更像是一个“灭火队员”。当斯特恩谈判咄咄逼人时,萧华负责安抚对方做收尾工作。比如前年的停摆,斯特恩给球员工会主席亨特施加压力,萧华负责后期“灭火”。NBA球员律师凯斯勒说:“业内认为,萧华是一位善于修复各种关系的人,他总是顾全大局。”而在新闻发布会上,斯特恩总会带着萧华,这让他感觉放心,但凡遇到尖锐问题,他就会推给萧华,而萧华机智和圆滑的回答,总能赢得他的认可。
斯特恩用“润滑剂”来形容萧华的工作方式,“我们在很多想法上达成共识,当我们遇到棘手事件时,他能更顺畅地解决问题。”
不舍篮球
明年2月1日之后,斯特恩还会想念NBA吗?
“当然了,我最想念这里的工作环境和朝夕相处的工作团队。”斯特恩说道。萧华接过话,“未来,涉及在华业务,我希望他能出山做我们的顾问,给一些建设性意见,并同我一起来中国。”斯特恩却回应,“那你可别派我来工作,我希望今后来中国的时候,抱着享受的心态。”
斯特恩透露了未来的退休计划,“我不想干涉NBA的相关事务,我更愿意担任篮球大使,或者成立自己的公司,做篮球相关的事情。”甚至,在提到刚成立的NBA姚明篮球学校时,斯特恩直言,“如果姚明邀请我来做学校的顾问,我一定会答应。”
他一手开拓了中国市场,挥挥手,怎可能不带走一片云彩?
本报记者 陶邢莹 特约记者 王东
(更多专访内容,请关注10月18日央视英语频道,首播15:30、重播20: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