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周四对双威教育集团前CEO兼董事长陈子昂发起指控,称其在一项美国公开发行交易中盗取了数千万美元的投资者资金。此外,该委员会还对双威教育集团前中国业务总裁江祥源发起指控,称其曾在协助窃取双威教育集团的宝贵资产后非法抛售该集团股票。
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指控,陈子昂曾将双威教育集团从投资者那里筹集到的4380万美元资金中的4100万美元非法转移到一家据称是该集团子公司的实体中,而陈子昂秘密持有该实体的50%控股权;随后,他又将这笔投资者资金转移到超出双威教育集团掌控之外的另一个实体中。此外,陈子昂还曾秘密抵押了双威教育集团的3040万美元现金存款,目的是为与该集团无关的实体所背负的债务进行担保。
在陈子昂签署并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周期性及其他报告中,以上所述的所有交易都并未披露。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还进一步指控称,江祥源曾非法出售大约5万股双威教育集团股票,从而避免了20多万美元的亏损。在此以前,他参与双威教育集团旗下多个可创收学院的所有权转移活动,这一信息随后已被该集团的新管理团队披露。在这些欺诈事件曝光以前,双威教育集团拥有2亿美元的市值。在陈子昂和江祥源离职以后,双威教育集团的新管理层公开披露了两人的犯罪行为,随后该集团的市值已缩水至不到500万美元。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纽约地区办公室主任安德鲁·卡拉马里(AndrewM.Calamari)表示:“陈子昂所从事的大规模欺诈行为已经导致(双威教育集团的)市值损失了数亿美元,而江祥源厚颜无耻的内幕交易活动允许其在这一欺诈行为曝光以前通过抛售自己所持股票的方式牟利。”
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向曼哈顿联邦法庭提出的指控,双威教育集团在2006年12月份通过一项反向合并交易进入美国资本市场,其普通股从2007年10月29日到2012年6月25日之间在纳斯达克市场上市交易。双威教育集团曾在美国市场上多次公开发行新股,其中第二次发生在2009年12月份,当时双威教育集团声称新股发行交易的收入将被用作“流动资本、未来并购和一般企业用途”。
但在当时,陈子昂通过一项交易将投资者资金转移到双威教育集团的公司结构以外,以满足其个人利益。在他从事这种活动时,并未寻求或获得双威教育集团董事会的批准。直到2012年12月21日,双威教育集团新管理才层推进该集团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了Form8-K文件,并在文件中披露了陈子昂的犯罪行为。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指控称,双威教育集团曾在多份由陈子昂签署的文件中虚假声称该公司间接拥有ChinaCastTechnology香港有限公司的98.5%股份。但在实际上,双威教育集团仅间接拥有该公司的49.2%股份,而陈子昂个人则持有其50%股份。此外,陈子昂还签署了多份周期性报告,虚假声称上述新股发行交易的收入处于双威教育集团的掌控下,并虚假陈述这笔资金归属于双威教育集团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除此以外,陈子昂还曾秘密抵押双威教育集团的现有定期现金存款,为与双威教育集团业务无关的多家第三方实体的债务提供担保,从而构成了欺骗股东和潜在投资者的行为。陈子昂签署了多份周期性报告,虚假宣称双威教育集团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并无负担。
“陈子昂精心安排了对双威教育集团的系统性洗劫活动,并多次就该集团的资产问题向投资者撒谎以掩盖其犯罪行为,直到他失去对该集团董事会的控制权并离职时为止。”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纽约地区办公室的执法部门高级副主任桑杰·瓦德瓦(SanjayWadhwa)说道。“滥用美国资本市场入口的公司官员和董事将需为其暗中为害的行为负责。”
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指控,江祥源是以陈子昂为首的前双威教育集团高级管理团队的成员。江祥源曾基于内部信息从事非法内幕交易活动,在2012年3月28日以每股4.59美元的价格出售了所持该集团的股票。在以陈子昂为首的管理团队失去对双威教育集团董事会的控制权以后,他们将双威教育集团旗下三所可创收学院的所有权从该集团转给了江祥源和其中一所学院的院长,随后又将其出售给了其他公司。
在江祥源于2012年3月28日抛售双威教育集团股票的三个星期以前,这三所学院中至少有一所的控制权已经被转移给江祥源和上述院长。江祥源在同年3月29日离职,纳斯达克则在2012年4月2日暂停双威教育集团的股票交易,原因是其未提交2011年年报。随后,双威教育集团被勒令退市。
在双威教育集团新管理层披露了前管理层的犯罪行为以后,该集团的股票从2012年6月25日开始在店头市场上进行交易,开盘报55美分,收盘报82美分。目前,双威教育集团的股价为10美分。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指控称,陈子昂违反了1933年美国证券法第17(a)、1934年证券交易法10(b)和Rule10b-5的规定,此外还触发了多项有关企业报告、记录保存和内部控制的条款。江祥源则被指控从事内幕交易活动,因而触犯了同样的反欺诈规定。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正寻求追缴两人的非法所得。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就此展开的调查仍在继续中,这项调查由该委员会下属纽约地区办公室的多米尼克·巴尔维里(DominickBarbieri)和乔治·斯特潘尼克(GeorgeStepaniuk)负责,相关起诉则将由南希·布朗(NancyBrow)负责。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下属跨境工作小组正在协助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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