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的大公司运用知识产权保护自身利益的一种普遍做法,是进行海外专利申请。他们将自己的发明专利拿到其他国家申请注册,一方面可以作为占领对方市场的 “护身符”,另一方面又可以成为威胁竞争对手“侵权”的“狼牙棒”。如为争夺美国这个巨大的市场,许多国家都在美申请了大量专利。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跨国公司开始在中国有计划、有规模地申请专利,在华专利申请量以平均每年30%的速度高速增长。
国家知识产权局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在华获得发明专利授权量前五位的国家分别是日本2.9万件、美国1.7万件、德国0.7万件、韩国0.5万件和法国0.3万件,占国外在华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总量的83.6%。这些专利申请都是高水平的,尤其是在高科技领域,比如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领域的核心技术,都掌握在少数跨国公司手里,像高通、诺基亚、西门子等少数几家跨国公司,就掌握了80%以上的通信专利技术。与国外企业的申请专利相比,中国企业的发明申请数量较少,且很大一部分是外观设计、商标等。这种悬殊对中国企业发展造成非常不利的影响。因为跨国公司利用其技术优势、品牌优势和规模优势,尤其是通过申请数量庞大的专利技术,可以不断扩大其垄断地位,对同行业的我国企业形成专利包围之势,从而可以在特定市场上压制、排斥甚至消灭一些实力薄弱的竞争对手。在高高竖起的海外专利壁垒中,还有这样一个怪现象:一些在国内申请了专利的中国企业,走到海外才发现,自己的专利早已被别的国家抢注,自己要出口产品反而要向别人交专利使用费。比如,近年在日本、美国、韩国、菲律宾、泰国、荷兰、挪威、瑞典等国被抢注的有“同仁堂(600085,股吧)”、“青岛啤酒(600600,股吧)”、“竹叶青”、“杜康”、“阿诗玛”、“云烟”、“红梅”、“牡丹”等中国知名商标。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知名商标被海外抢注的案例达200多起。(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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