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东营7月16日讯 16日,本报以《培训学校为招生“傍上”教育局》为题,报道了东营学大教育培训学校所发短信中带有“东营教育局指定机构”字样,进行虚假宣传一事。报道刊发后,在市民中引起热议,不少读者致电本报发表自己的看法,“教育部门对这种明目张胆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会如何处理”也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记者就此采访东营市教育局和东营区教育局了解到,对于学大教育发布虚假招生广告的行为,东营区教育局已作出处理意见:要求该校写出书面检查并全区通报批评,取消该校2013年度考核(年检)评优资格。
学大教育:可能短信上有误会本报16日的报道中提到,当记者问学大教育工作人员是否是东营教育局指定机构时,对方很肯定地回答说:“我们是教育局指定机构……”为进一步核实这一说法的真实性,16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东城青少年活动中心二楼的东营学大教育培训学校东城校区进行了采访。
在服务台工作人员引领下,记者在行政人事部见到了该部负责人孙志伟。记者向孙志伟表明身份,转述了市民张女士给本报反映的短信内容,并表示想对“东营教育局指定机构”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孙志伟告诉记者,“这个,具体我不是很清楚。”记者询问学大教育是否有其他负责人在,她说,“今天不在,这两天去济南开会了。”记者通过进一步了解得知,她所说的负责人是东营学大教育培训学校的潘姓校区总监。
对于记者转述的短信内容,孙志伟表示,“是短信上有误会啊还是怎么着?通过短信平台发送的话,一定是有什么误会……”
对于她的“质疑”,记者反问道,“短信最后留有学大教育的电话,内容也肯定是学大提供的,得经过你们核实才能发吧?”
孙志伟的回答则让记者有些意外,“不一定……宣传方式那也不一定,发短信一定是有什么误会吧。”
东营区教育局:已作出处理意见是否是教育局指定机构,教育部门应该最有发言权。离开学大教育东城校区后,记者首先赶往东营市教育局。
职成科一吴姓负责人表示,学大教育属于东营区教育局来管理。他还告诉记者,上周六他们就知道了学大教育发布招生短信这件事,随即通知东营区教育局进行调查处理,目前已有了处理结果,详细信息可以到区教育局进行了解。对于短信中提到的“东营教育局指定机构”,该负责人表示,它没有点明是市里的还是区里的,“不管是市里还是区里的教育局,都不会指定类似机构进行招生。”
随后,记者赶往东营区教育局,职成股毕主任告诉记者,东营学大教育是区教育局2012年批准设立的一所民办教育培训机构,13日知道学大教育发布招生短信一事后,他们马上开展了调查,对学大教育行政人事部的孙志伟进行了询问,确认学大教育利用联通短信平台发布短信内容中的“东营教育局指定机构”为虚假招生广告内容。15日,《东营区教育局关于对东营学大教育发布虚假招生广告的处理意见》出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三条(三)规定,应对此行为进行严肃处理,鉴于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经研究后决定作出以下处理:要求该学校写出书面检查并全区通报批评;取消该校2013年度考核(年检)评优资格。
毕主任表示,这是东营区教育局首次发现并处理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发布虚假招生广告的行为,“接下来,我们将加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广告审核,准备实行备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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