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代县:面对矿难举报“狄县长式领导”不可取 |
2013-07-09 11:20 作者:www.guigu.org 来源:中国产经信息网 关注: 编辑: 【搜索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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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经评论:有关部门出重拳治理瞒报矿难,对违法瞒报事故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经济上和刑事上的严肃处理,对遏制瞒报矿难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然而,在滚滚而来的巨额利润面前,为追求利润最大化,企业把安全生产和投入早已抛在九霄云外,致使安全事故频发,为了逃避处罚,官商勾结,对安全事故进行瞒报就成了家常便饭。
山西代县瞒报死亡的安全事故多起,事故发生后,矿方跟死者家属达成私了协议,并将此事瞒报,面对记者的采访,当地相关职能部门来回推诿,对出事企业搞地方保护。地方有关部门存在不作为现象。更有甚者记者采访居然以没现场为由而不能查,其中种种令人费解,既然有举报就应调查核实,不因线索小而忽视,不因线索不全而不睬,忽视的结果可能会导致成为下次事故瞒报者铤而走险的动力,不睬的结果可能导致事故瞒报令死者有冤难伸。
从网络上看代县矿产资源丰富,尤其以铁储量为最。网络上关于代县近两年就发生八起十余人死亡事故且瞒报的文章。由于这里矿产资源丰富,当地的管理不力,造成私挖乱采非常严重,而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不作为,从而导致铁矿出事的情况时有发生,铁矿发生安全事故按照国家规定就要进行停产整顿,而停产一天就意味着将会损失大量收人,因此大多数企业老板都会铤而走险,冒着被罚款的风险跟出事者家属进行私了将事故隐瞒下来,这里记者想说:“空穴来风未必无因”。
初步统计下:
2011年4月19日下午。山西省代县白峪里铁矿,因风钻故障导致钻头飞起,打在作业工雨成民头部,造成死亡。(雨成民,39岁,陕西省镇安县柴坪镇雨林沟村人)其妻子阳伟琴,37岁。闻讯后,在其姐夫的陪同下,前往山西代县处理后事。矿方对其补偿70万元人民币。事后该铁矿对该事故进行了瞒报。
记者采访到代县兴旺铁矿2011年5月7日晚上发生一起塌方事故,造成一名矿工死亡,经调查死者陈守来46岁,系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民主镇国庆村人,矿方瞒报了该起事故。赔偿死亡者家属66万元
代县茂盛公司新社六号坑2011年5月12日瞒报发生冒顶矿工王开元砸死事故,经查死者王开元44岁,系陕西省镇安县柴坪镇枫园村人,矿方赔偿遇难者家属47万元。
代县峪口村曲网沟鑫磊铁矿2011年5月18日,发生一起铁矿安全事故,造成2名矿工死亡,包工头王少军成功瞒报了该起事故。死者王树光38岁,陕西安康宁陕县城关镇石沟村2组,身份证号:612424197303010418,经协商矿方赔偿遇难者家属60.5万元。死者郎世友28岁,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龙王镇永红村东河组,身份证号:612424198303214212,经协商矿方赔偿遇难者家属47万元。
代县金升选矿厂二分厂2011年7月12日瞒报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矿工王占龙死亡,经查死者王占龙系代县新高乡沿村人,经协商,矿方赔偿死者家属60万元。
代县新高乡的白峪里青社铁矿3号井2011年11月17日发生塌方事故瞒报。矿工凌明均死亡,36岁,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大道河镇淳风村人,矿方赔偿家属64万元。
代县白峪里青社铁矿3号井2012年3月19日下午6时左右,井下发生塌方事故,造成矿工李启富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矿方没有按程序将事故上报给相关职能部门,而是不惜巨资与遇难者家属协商赔偿事宜,成功的瞒报了该起事故。
经记者调查死者李启富,男43岁陕西省岚皋县大道河镇魏湾村3组人。家中有76岁的老父亲李成银。妻子吴怀芳44岁,女儿李倩倩14岁,儿子李龙龙10岁。
遇难矿工李启富的妻子吴怀芳,妻弟吴晓波(二人曾参与事故善后处理)证实:事故发生后,矿方并没第一时间上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而是严密封锁消息,将死者的遗体秘密转移到忻州原平市殡仪馆存放。矿方派工头邱洪新、凌xx(女)等人返回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与遇难矿工家属代表:死者妻子吴怀芳、妻弟吴晓波、村干部刘永星等人在汉滨区一家宾馆进行了艰苦谈判。最后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由矿方一次性赔偿家属70万元私下了结此事。3月22日遇难矿工遗体被拉回老家。3月24日家属为死者在老家举行了葬礼。
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民主镇袏溪村的夏涛,在山西代县新高乡冀盛铁矿打工,年仅24岁的夏涛,于2012年8月初,不幸在一次生产事故中死亡。
每起瞒报安全事故的背后,总是离不开官商勾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面对高额的罚款,企业为何还敢铤而走险呢?主要原因在于现在的企业老板大多都有自己的后台,这些后台或是地方官员、或是跟官员有亲属关系,所以他们根本不担心会被查处。而在处理出事者家属方面,则极尽威胁恐吓之能事,首先是把死者拉到另外一个城市的殡仪馆进行处理,根本不让家属进入矿区,根据死者的家庭情况进行赔偿,并签订事故处理协议。在此过程中矿方多次威胁恐吓死者家属不得向任何人透漏事故的详细信息,否则如何如何…
矿山出了安全事故,在第一时间内逐级上报安全管理部门,这是国家的制度规定,也是法律要求,这对于彻底查清事故原因,积极整改避免后患,同时,对矿难的受害人进行依法赔偿、对事故的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对事故责任进行全面处理都有着非常的意义,隐瞒矿难事故,无疑是逃避责任,不仅是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而其因责任得不到追究,不能引以为戒,更为事故再次发生埋下了重大隐患。希望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能够依法对违法企业进行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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