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化学工业园出台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
2013-06-07 14:18 作者:www.guigu.org 来源:硅谷网 HV: 编辑: 【搜索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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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谷网讯 为加强园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在市出台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南京化学工业园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范围、方式、权限、程序及处置申报材料等内容做了祥细规定。《暂行办法》明确各部门、单位除房屋、建筑物、土地的处置需报园区管委会审批外其他一般资产单项原值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或一次批量账面价值30万元(含30万元)以下的,由主管部门审批,同时报财政部门备案,单项原值10万元以上或一次批量账面价值30万元以上的由主管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审批,其中,单项原值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由管委会审批。
该办法出台后,园区财政局一方面组织各部门的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另一方面在有关会议上向各部门的财务负责人进行政策宣传,这为园区更好的贯彻执行资产处置办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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