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山东讯(记者张春兄 冯学兰)5月5日,山东省平邑县平邑街道办事处保定社区居民董某承包栽种的近千棵杨树、果树,在没有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被社区两委组织的人员无情地伐倒。这是继元旦后村民栽种的30000棵杨树被集中采伐、村民报案四个月无果后,该社区两委组织进行的新一轮滥发林木行动。
今年1月,保定社区两委在承包户事先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对327国道两侧各50米的绿色通道及以外的6—8年树龄的杨树(占地近300亩)进行了大规模的采伐,滥伐杨树30000余棵,并且毁坏果园、苗圃数十亩。
1月5日,村民就向平邑县森林警察大队报案,并向有关部门反映,甚至到国家信访局上访。
平邑县林业局向村民出示了为该村9名村民办理的11127棵采伐许可证的公示照片。但村民发现,这9个采伐许可证中,没有一个是真实的。其中谢伟、王立军两人名下共1990棵树,实际上两家没有一棵树;董凤霞名下2180棵,实际上只有600多棵;谢光平名下2711棵,却一颗树也没有伐掉;谢兆坤名下的采伐证共1007棵,竟不知道伐了谁家的。自己的树虽然被伐,但所处位置却没有办理采伐手续。其余几人都是被虚报数目。
根据相关规定,“采伐许可证公示”的时间应该是7天,可村民们都说没有看见,就连天天到社区按时报到上班的工作人员也说没有看到过。村民还告诉记者,办理采伐证的9人,全部都是社区聘用的人员。
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村民则告诉记者:“我们就是摁个手印,把身份证交给村里,其他的就不知道了。”
许可采伐11127棵生长六七年的杨树有多少方木材?实际采伐30000多棵又是多少方木材?平邑县每年的采伐限额是多少?这么大的采伐规模,林政部门是如何管理的?
4月26日,记者来到平邑县林业局,办公室联系林政站没有人在。到森林警察大队了解情况,一位办公室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已经立案了,正在调查中。
5月5日,在没有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保定社区两委又组织人员滥伐村民承包栽种的杨树、果树近千棵。
记者致电平邑县森林警察大队岳大队长,一直没有联系上。
村民还向记者反映,村里在建的居民楼和已建成的老年公寓都是占用的基本农田建设的。去年秋天,村东还有32亩耕地被村官私卖,每亩3.8万元,村民只得到每亩地1000元的青苗补偿。
旧账未算又添新债!冒名顶替、一次办理11000多棵杨树的采伐许可证是如何办理的?林政人员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职责?这起数额巨大的滥伐林木案中,保定社区两委为何目无法律、胆大妄为?社区两委、林政部门有关工作人员扮演的是什么角色?记者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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