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四千棵树1天内被拔光 疑为争夺地下铝矿 |
2013-04-21 23:06 作者:www.guigu.org 来源:人民网 关注: 编辑: 【搜索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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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日前,有听众给央广热线打来电话反映,河南洛阳新安县境内前不久发生一起严重的毁林事件,四千多株杨树苗上午刚刚种下,下午就被人拔的一干二净,报警后当地森林公安却拒绝受理。由于觊觎地下的富饶铝矿,当地多方力量算计争利,致使良田变荒沟,地质环境持续恶化,绿化难以实施,甚至流血冲突时有发生。
站在新安县石井镇石井村杨树沟的荒坡上,荒地承包人卢宗敏望着4千多株刚刚栽上便被毁掉的树苗,不停的叹气。他万万没想到,自己的辛苦钱会在这片是非之地上打水漂。
卢宗敏:毁林的车队进入的时候,拉了有百十号人。乡政府的车同时跟他们一块进去、一块出来的。有姓陈的副镇长还有乡工业办的一个主任。
记者在现场看到,树苗被毁后,这里一片狼藉,一些拔掉的树苗歪歪斜斜的躺在地上,仅留下成片的树坑和一些断枝残苗。3月23日,这些树苗被毁时,卢宗敏曾向新安县森林公安局报警,却被告知森林公安无权干涉。
卢宗敏:当时我给森林公安局报案,他说你是刚植上的树不归林业部门管。
在卢宗敏承包的这片40多亩荒地上,本要种上4000多颗杨树。这是件好事,为何要强行拔掉呢?石井镇副镇长陈先锋解释说,任何人都可以在这里种树,唯独承包人卢宗敏不可以。
记者:现在很明确就是,他在这种树不行?
陈先锋:不是想在这栽就在这栽了。
石井镇副镇长陈先锋和镇工业办主任致富强坚称,拔掉树苗这并非是镇政府所为,不知道这是谁干的。
陈先锋:俺们去招呼栽树的人撤离现场,可不是说去拔他们树。乡政府怎么会这样做?
致富强:到底是谁去拽了,还需要咱下边去核实。后来听说,因为咱石井镇只要有铝矿石资源的都属于洛阳中铝的采区,他下面有护矿队,可能是护矿队过来。
在记者的追问下,石井镇镇长王冰给出了不同的回答。他承认毁树时镇政府确有人在现场,已经栽上的树苗,应该予以保护。
王冰:镇政府人应该有在现场。在没有认定你合法与不合法之前,保持原状可以。作为镇里边,种好的树应该管护应该浇水。
记者在当天毁坏树木的一份视频资料中看到,事发现场确有镇政府的执法车辆,石井镇副镇长陈先锋和镇工业办主任致富强也都在现场。对于毁坏林木这一行为,他们并未制止,导致刚种下的树木被统统拔掉。
杨树沟下面有富饶的铝矿,曾经各方利益交织,而卢宗敏栽种的树苗,恰恰在这块是非之地上。也正是根据这一原因,卢宗敏先后投资30多万种的树苗被人毁掉时,森林公安做出不予受理案件的决定。
新安县森林公安局局长苏利民:他这块地是有争议的地。乡政府一女嫁两家,这家拿着地承包给甲,那家又拿着地承包给乙了。是不是案件,现在没法定性,待确权以后进行处理。
苏利民出具了新安县森林公安局做出不予受理的依据:除了卢宗敏2010年8月和石井村村委会签订杨树沟荒地荒坡承包协议外,还有一份2008年3月石井镇人民政府和洛阳康鑫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有相关承包协议,但康鑫矿业公司并未取得杨树沟地下铝矿的探矿采矿权。而石井镇政府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从始至终也未提及这一协议。当时的村主任周现平也表示村里毫不知情。
对于卢宗敏当初和村委会签订荒沟荒坡协议,镇长王冰认为需要进一步查证,他说虽有公章和村主任的签字,但怀疑不是村集体表决同意的。对此,曾经手此事的前任村主任周现平表示:
周现平:那就不是我一个人决定的。开会都说这些事,他说现在没有会议纪要我咋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等有关法律规定,石井镇政府和康鑫矿业公司签订的协议无效,卢宗敏和村委会签订的承包协议是否符合程序还需查证。河南佐胜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勇军分析说,如果有证据表明,镇政府有人在毁树过程中,参与策划、实施,按照有关法律,将承担刑事责任。
刘勇军:乡政府与矿产公司签订的转让协议或者叫管理协议,是不合法的。它是一个矿产的开发公司,本身又没有取得采矿权,矿产由它管理控制,有理由怀疑这个矿产放到它手里会不会被私挖乱采。森林公安如果说接到报警以后,没有出警及时的制止恶性事件的发生,他涉嫌行政不作为。
近十年来,由于私挖乱采,杨树沟由肥沃良田变成了荒坡荒沟,地质灾害破坏严重,各方为争利时常发生流血冲突事件。石井村十一组村民:
村民:那一条沟几十亩现在基本上耕地已经全部毁坏完了。都是私自在这开采挖铝,东来一个西来一个,扔点钱走了。
村民:挖矿石把有些地挖成大坑坑,山坡都松了。
利益纠葛中,政府部门能不能协调处理得当?支离破碎的荒山能不能披上绿装?有关这一事件的最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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