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中宣部、科技部、文化部等5部委在深圳文博会上命名了首批16个“国家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随后,文化部文化科技司组织相关专家对“示范基地”展开了全面调研。
在调研即将结束之际,我们采访了文化部文化科技司司长于平。在与他的对话中,我们感受到了未来文化与科技融合的宏大图景与切实路径。
记者:全面的调研工作就要结束,虽然对调研的情况和认识还未进行系统梳理,但我想您应该有不少新感受和新设想。
于平:这要从首批“示范基地”的命名谈起。在由中宣部牵头草拟《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期间,科技部牵头对“文化与科技融合”这一课题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对大连、无锡高新区调研结束后,文化部文化科技司与科技部高新司进行了工作接洽,希望能在4个方面共同合作:一是建立两部会商机制,这在蔡武部长与万钢部长签约后得以实现;二是设立“文化与科技融合”重大项目扶持基金,这在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中也做出了安排;第三和第四便是评选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以及评选“优秀企业”和“优质产品”。首批“示范基地”的评选也由中宣部、科技部牵头得以实现。因此,我们才想进一步通过调研摸清面上情况。一是想通过启动调研工作,加强省级文化管理部门与“示范基地”及入驻企业的联系;二是想大致了解各“示范基地”的构成情况及企业优势;三是想了解技术集成对文化传统业态的装备提升和新兴业态的开拓创造,为文化领域日益增长的科技需求牵线搭桥。
记者:在调研报告出来之前,能否概括性地谈谈您的总体感受和大致印象。
于平:虽然我的调研只涉及8个城市,但从布局上看却包括东北、西北、华东和华南,调研的确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并激发起强烈的感受。首先,我注意到各“示范基地”虽然生长的基点不同、生长的方式有别,但都注重集聚效应的培养,并鼓励相关企业间的资源共享与要素整合。其次,我注意到落户于或原本就生长于“示范基地”的企业,就体制而言一是国企转型,二是民企创业,后者占有更大的比重并且挺立在更前沿的位置。“示范基地”对于这些企业的评估,主要着眼于是否有满足并开发社会需求的“商业模式”。正是对于“商业模式”的准确定位,“文化与科技融合”才显示出强健的生命力。第三,我注意到“示范基地”的示范效应正极大地改变着我们对既有“文化”的理解。一是包括动漫渲染、裸眼3D等“虚拟技术”的迅速发展,正改变并丰富着我们感受世界的方式,“虚拟技术”不仅可以服务于我们既有文化的“展示”业态,更可以极大地开启和拓展我们的想象、创造能力。二是包括海量数据、“秒杀”传输的“速算中心”的大力构建,正改变我们获取知识的方式,“速算中心”已经从海量数据存贮走向“让数据说话”的时代,既有文化形态及其传播方式相形之下正遭遇被疏离、被落寞的困顿。
记者:您曾经撰文谈到,“文化与科技融合”在很大程度上是科技向文化领域的选择性切入;而从您这次感受来看,更多地体现为科技创生着文化新业态,是科技力量在寻求“商业模式”之时给我们带来了全新的文化体验并改变着既有的文化景观。是这样吗?
于平:就我个人的文化选择而言,我可能宁愿被疏离、被落寞而守望既有的文化形态,陶醉于它的精美、沉湎于它的情怀;但就我们的文化建设而言,我们必须正视和投身迅速崛起的“大数据时代”,必须顺应和引领它的磅礴脉动和青春意气。在我调研的企业中,员工几乎是百分之百的高学历并且平均在23岁至 25岁的年龄段;我在深圳“腾讯”调研时的那一刻(下午4点),屏幕显示QQ同时在线人数是1.5亿左右。我们可能无法去评估充斥时代的海量数据是否“文化”或者是否有益于“文化建设”,但正是这些数据构成我们文化建设的服务对象和言说语境。如果说,“问题”是时代的声音,我们文化建设需要应对的最大问题,无疑是从“www.com”那一“时代最强音”步入的“大数据时代”。
记者:我知道是牛津大学网络学院的教授维克托写作了《大数据时代》一书,它的核心论点是大数据为信息分析带来深度转变,其中最根本的转变在于使我们的认知方式从追寻“因果律”走向审度“相关性”,这一转变将改变我们理解和组建社会的方法。
于平:所谓社会,是人类的组织形态。马克思在论及人的类本质时说过人是“全部世界史的产物”;但他更认为“就其现实性而言”,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文化建设,说到底是人的精神文明建设,而这种建设的驱动力不是“因果律”中的赓续力,它更体现为“相关性”中的影响力。在《大数据时代》的作者维克托看来:“‘大数据’越来越成为一个带有文化基因和营销理念的词汇,又同时反映出科技领域中正在发展的趋势,这种趋势为理解这个世界和做出决策的新方法开启了一扇大门。”这个“新方法”所指为何呢?维克托认为是“决策行为将日益基于数据和分析来做出,而并非基于经验和直觉”。
记者:我们既有的文化在很大程度上基于经验的积淀和直觉的传承,这是否意味着在大数据时代它们将不可避免地遭遇挑战乃至颠覆?
于平:“挑战”的不可避免是一个已然的事实,“颠覆”如果不含贬义的话,是需要我们去正视“大数据”正在开启的时代转型——这是一个由人类社会认知方式和交流方式深度改变而驱动的转型。事实上,这个“转型”本身就是一个重大的文化事件,是由非传统意义上的文化工作者驱动的重大文化建设举措。在相当一个时期内,我们一直认为“文化与科技融合”是前沿的、高端的科技在支撑、提升既有的、已然的文化,现在看来其实不然。早在去年初,《华尔街日报》就发表过《科技变革即将引领新的经济繁荣》一文,文中预见性地指出人类社会处于3场宏大技术变革的开端,它们分别是大数据、智能制造和无线网络革命。今日的人类社会发展,见证着三大技术变革不仅改变着人类社会的文化生活,而且创新着人类社会的文化形态并建构着新的文化人格。
记者:或许正是在这样一个可以预见的变革中,您才认为既有文化形态及其传播方式正遭遇被疏离、被落寞的困顿?
于平:其实,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文化使命,一个时代也有一个时代的文化坐标。步入大数据时代的文化建设,应当着眼于文化作用的大力发挥和有效实现,这便是十八大报告所说“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很显然,文化作用的大力发挥和有效实现,在大数据时代也要将认知方式由追寻“因果律”转型为发现“相关性”。这个“相关性”指的是海量数据的内在关联,是由对海量数据的分析、处理和集成而来,这是我们文化建设获得洞察力、应对力、针对性和有效性的前提。
记者:看来,“文化与科技融合”不仅仅是某个文化科技企业由商业模式驱动的具体操作,也不仅仅是我们既往文化产品的性能改善和文化服务的效能提升;“文化与科技融合”更应在宏观层面上关注宏大技术变革所要求的交流方式转型和思维方式匹配。
于平:是的。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步入大数据时代的文化建设,先要确立两个意识,一是“角度选择”,二是“集成创新”。在面对海量数据的大数据时代,事物的“相关性”是具体事物的内在关联,在互联网操作上则由主题词与相关链接来体现。所谓“角度选择”,是文化建设主体基于“问题意识”的自觉定位。“角度”既是主体知识构成的视野,也是对象需求期待的趋向,正确的角度选择在于使主体的知识构成去服务对象的需求期待,同时又在对象需求期待的实现中建构更高的主体知识构成。所谓“集成创新”,是相对于我们常说的“继承创新”而言。在大数据时代,“因果律”在“相关性”面前的退却更体现出“集成创新”的必要性和必然性。“集成创新”是以“集成”为“创新”的手段,而“集成”既是要素的集成也是模型的建构。我一直认为,“集成创新”是我们解决文化建设时代课题最应强化的理念,这就意味着我们一要有大视野,要有要素的充分占有;二要有厚积淀,要有要素的精当撷取;三要有强逻辑,要有要素的有机整合;四要有高站位,要有要素的转型升华。我们屡屡申说“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正在于这血脉有吐故纳新的机能,这家园有革故鼎新的内力。这当然就是步入大数据时代文化建设应有的担当。(汪建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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