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DIS背景的长春市户外广告规划设置研究 |
2012-10-09 10:52 作者:张双昊 来源:硅谷网 HV: 编辑: 【搜索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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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谷网10月28日讯】据《科技与生活》杂志2012年第16期刊文称,针对长春市城市户外广告规划设置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户外广告设置中的DIS理论,指出长春市户外广告规划设置应遵循的主要原则,提出长春市户外广告规划设置区域类型进行定位。
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是城市整体空间环境设计的一部分,也是城市景观的一个重要聚集点和视觉延伸,它能充分体现城市景观特征和人文内涵,体现一个城市所特有的风格和定位。《长春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规定:户外广告设施的设计风格、造型、色调、数量、体量、形式、位置、朝向、材质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所谓DIS是指在户外广告规划中有意识有计划地利用或创造城市所规划范围内每一区域的形象系统(DistrictIdentitySystem),为所规划的区域、路段和节点进行个性化形象的定位。
1长春市户外广告规划设置目前存在的问题
目前,长春市户外广告缺乏规范性规划管理,户外广告呈现泛滥蔓延趋势,户外广告布局数量过多,杂乱无章,与城市功能分区互不协调。同时户外广告设置的位置不当,喧宾夺主,破坏环境。户外广告设计的形态与尺度把握不准。另外长春市户外广告设置缺乏统筹规划,管理粗放,监管乏力。盈利性广告公司利用各类建筑物、场地、空间,见缝插针地设置户外广告,造成户外广告与城市文化不相符合,与建筑风格不相匹配,污染了市容环境。户外广告普遍缺乏创意,户外公益广告数量少,制作形式单一。
2长春市户外广告规划设置应遵循的原则
城市户外广告规划设置是城市文化展示的重要载体,是城市景观呈现的重要元素。城市户外广告规划设置是展现商业活动的最佳形式,同时也体现了审美价值。因此,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应遵循创造和谐美观城市环境的原则,从公众利益和城市景观要求出发,综合权衡户外广告作为城市景观要素与广告产业媒体的双重属性,对户外广告提出规范性设置要求,从而使户外广告逐步走向和谐、美观和有序。
3长春市户外广告规划设置区域类型定位
城市户外广告的视觉注目率特征、区域特征以及环境人文因素等会影响户外广告设置的位置和密度。长春市户外广告的设置集中在三大区域特征类型上,每个类型区域的户外广告设置应有自己的明确定位:
一是城市交通要道。交通要道主要指城市交通主干道沿线和交通枢纽集散地。如车站、码头、机场等地,这类地区人员集中,具有较高的流动性,驻留时间短,但人员构成复杂空间移动距离较大,因此比较适宜摆放内容简练,能立刻引人注意的广告牌,而且它有利于扩大广告信息传播的范围。在这一区域的户外广告是城市形象宣传的最好的窗口。应该塑造长春作为汽车城和电影城、文化城的典型形象。
二是城市商业中心区。商业中心区,包括购物中心地、餐饮中心地、休闲娱乐地、步行街等。长春市的主要商圈有重庆路、桂林路、红旗街等地区。这类区域人流量大,以步行为主,且具有相对稳定性,驻留时间较长,或是周期性地经常出现。相对来说,户外广告设置的密度可以偏高。这个区域的户外广告规划中应体现出高端品牌集中展示和一般品牌区宣传的特点。最忌讳所有的品牌一并毫无分类的出现。
三是城市各类职能中心。职能中心主要指各类居民社区中心、文化教育中心、医疗卫生中心、社会管理中心等。这是对户外广告设置密度控设要求最高的区域,也是最难处理的区域。在这些区域内,人员量多且稳定性好。对户外广告发布来说,非常有利于对受众对象进行细分,但是,这些区域或是各级学校集中区,或是各类行政事务办公区,或是居民住宅区,皆不适合设置大密度的户外广告重点区段的分类。这个区域的户外广告规划应突出公益性,传播城市文明。
现在长春市政府确认了首批22条禁止设立户外电子显示屏广告设施的街路,这些街路包括:人民大街、南湖大路、解放大路、自由大路、西安大路、新民大街、东民主大街、西民主大街、新发路、景阳大路、吉林大路、东盛大街、亚泰大街、卫星路、延安大街、普阳街、青年路、台北大街、净月大街、仙台大街、东风大街、创业大街。”市区严禁设立大型立柱广告、楼顶广告、跨街广告、桥体广告、车体广告。这样的规定可以使电子显示屏的视觉污染程度大大降低。
因此,为了烘托城市经济氛围、展现城市文明,城市所有户外广告的设置,应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经批准并颁布施行的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具有法规效应,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应深化确定区内各类广告的控制要素体系,对整体空间布局、重点建筑及地面空间的广告设置以图表形式提出控制要求,保证广告设置效果与城市空间保持完整统一。在进行户外广告规划设计中,不仅要制定一定的法规来约束其设置,而且要对户外广告尺度、色彩、材质等方面的设计进行调控,并通过行政管理控制来保证法规的执行,使城区户外广告、建筑、道路、城市节点等形成整体化设计与管理。在城市有限的空间内体现出更多的人文内涵,创造出高品质的城市景观环境和城市形象,使城区户外广告、建筑、道路、城市节点等形成整体化设计与管理,创造出高品质的城市景观环境和城市形象。同时加强对户外广告的监督力度,具体实施时要严格管理和控制。这里的监督是双方面的,一方面是指户外广告管理的职能部门对户外广告行为进行监督,另一方面是指加强消费者对户外广告活动及户外广告管理的监督。
【基金项目】吉林省教育厅“十二五”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长春市户外广告研究》(吉教科文合字【2011】第419号)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张双昊(1970-),女,副教授,吉林工商学院传媒艺术分院,研究方向:新闻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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