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人才特区开建,推出13项特殊优惠政策
本报讯 (记者蒋彦鑫)中关村园区对于“进园”的高层次人才,将一次性提供100万元的资助,并在住房、配偶工作等方面给以优惠政策。
日前,《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人才特区的若干意见》发布,2015年,一个国家级人才特区将在中关村全面建成,13项特殊优惠政策将用以吸引高层次人才到中关村创新创业。
根据意见,中关村示范区建成国家级人才特区将分两步走。第一步是2011年至2012年,初步形成机制新、活力大、成果显著的人才特区政策体系,聚集包括“海归”人才在内的3万名左右高层次人才。第二步是2013年至2015年,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全面形成,国家级人才特区全面建成,成功探索出具有全国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的人才政策体系,初步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人才战略高地,聚集包括“海归”人才在内的5万名左右高层次人才。
意见还指出,北京将设立“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金”,以政府直接投资、出资入股、人才奖励等方式,吸纳社会资金投入,支持高层次人才科研成果的产业化。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在京建设总部、研发中心和产业化基地,可根据项目研发生产的需求,代建实验室、生产厂房等基础设施,以租赁方式供企业使用,本市给予一定的租金补贴,企业可适时回购。
■ 部分优惠政策
落户:具有中国国籍的高层次人才,可不受户籍所在地的限制,直接落户北京。
绿卡:符合条件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随迁外籍配偶和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资金:入选“千人计划”、“海聚工程”等高层次人才,将为其提供10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
医疗:人才特区的高层次人才享受医疗照顾人员待遇,由市卫生行政部门为其发放医疗证,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就医。
住房:北京建设“人才公寓”,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一万套定向租赁住房等。
配偶安置:高层次人才配偶随迁并愿意在北京市就业的,由北京市相关部门协调推荐就业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