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行2.5亿存款不翼而飞#这个话题登上热搜。在这个案子里银行要不要负责是大家议论的焦点。这个案件和之前所有的银行高管骗储户的钱一样银行不会承担责任,因为他们认为,骗子从储户处骗走了钱,和银行无关。
如果骗了银行的钱,当然由银行承担责任,不能把损失转嫁到储户身上。
如果骗了储户的钱,当然由储户向骗子追偿,没有权利给银行要钱。
本案大概率骗了储户的钱,很难让银行承担责任。
整个案件完成,有以下关键几步。
第一步:储户将钱存入银行,银行给储户大额存单。存钱是真的,存单也是真的,没有任何问题。
第二步:储户将存单密码设置成骗子指定的密码,等于骗子拿到了密码,出现了巨大风险。
第三步:储户并没有自己保管存单,而是把存单共同封存,在封存过程中,存单被掉包,封存的是假存单,真存单被骗子换走。
最后,储户把身份证原件交给骗子,骗子有了密码、存单、储户身份证,顺利将存单的钱取走或者转走。
可以看出整个过程,骗子骗了储户的钱,虽然骗子是银行高管,也利用了高管身份,但是,因为骗子骗的是储户的钱,和职务无关,银行并不对骗子的诈骗储户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南宁中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书,揭开了梁建红调包储户存单的的详细过程。
首先,想要办理这个所谓给贷款企业做存款贡献的高收益业务,除了银行正常的办理流程及规定外,梁建红向中间人及被害人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大额存单的密码必须设置成企业方指定的密码;二是存单必须要在其和企业方、客户方在场的情况下用信封封存,在三方见证下用信封封存好后,三方在封口上签字;三是存单到期后,必须要在三方见证下打开之前封存的信封,由企业方陪同取款;四是将存单封存后,客户要将身份证交给其或企业方代表去核实客户身份。
据判决书显示,梁建红在被害人到工商银行办理大额存单时,便让其下属时某以企业方代表的名义陪同,要求被害人设置指定存单密码。在被害人钱款存入银行后,进行存单封存时,梁建红与时某使用事先伪造好的大额存单,趁被害人不备之机,将真实存单调换。
在伪造的存单被封存后,梁建红又以核验客户身份为由,让被害人将身份证原件交给时某,时某明知梁建红窃取被害人存单款,仍携带客户身份证原件、被害人的真实存单到银行柜台,使用事先掌握的密码,通过代办客户取款的业务将被害人存单中的钱款取出,转存至梁建红和时某控制的账户。
为持续通过上述非法手段获取被害人存单款,掩盖窃取被害人存单款的事实,案发前被害人存单到期时,梁建红还与时某以拆封封存伪造的存单并假装代理取款的方式,转账返还了部分被害人的存单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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