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巨头暗战中的员工棋子:上市前夕被立案,美团有人要坐牢?
作者:黑骑士
声明:本文提到的两家公司,美团公司对采访意向未作回复,二维火在接受采访后要法务审稿,截至发稿时未给回复。
因此,本文所提到的事情脉络,所引用的观点,除非明确提到来源,否则只代表黑奇士本人主观判断,与任何公司或组织无关,特此声明。
2017年5月,美团创始人王兴接受《财经》杂志的专访。他在访谈里十分耿直的指出,“如果阿里做事更有底线一些,我会更尊敬他们”。
当时他肯定不知道,美团自己做的收银系统也要开始对别人“无底线竞争”。
这个惹祸的源头,叫“美团小白盒”,是一个类似收银机扫描枪的设备。
(美团小白盒)
在收银机市场上,早已有众多竞争对手,其中“二维火”是最大的那个,在其网站上,二维火自称已有35万家餐饮企业使用其收银系统。
餐饮是美团贯彻“吃的更好,玩的更好”战略的自留地,如果有人在收银上阻挡了他的去路,那美团一定会使用全部资源打击之、消灭之。只有把收银系统掌握在手中,美团才能把餐饮这一行彻底拿下,成为真正的餐饮之王。
可惜,在上市梦想的号召下,王兴的部下们使用了不那么光彩的手段。
1、降维打击
美团小白盒说是衔着金钥匙出生也不为过。
在王兴接受财经采访的同时,小白盒项目已经在孕育之中。因为到了17年的10月,易观报告中就已经将美团小白盒列为这个市场的重要玩家。(至于易观数据的可信度,嘿嘿嘿,但像这种事实类的产品,他们不会瞎编,重要玩家至少应该出现在市场上了)
就在易观报告出炉之前,美团小白盒已经动用了CCTV这个大杀器。在CCTV制作的专题片《外国人眼中的中国移动支付,到底“多疯狂”》中,小白盒有很显眼的镜头。
从这些公关待遇来看,小白盒肯定是美团收银部门打造的战略级产品。至少他们的对手二维火,虽然做了13年之久,也没能力在产品发布之初就上CCTV专题片。
一场准巨头发动的降维打击,开始了。
根据二维火市场部门给出的资料,从2017年底开始,美团小白盒在北京、上海、广东等多个省市开始大规模地推,推广范围遍及全国,一二三线城市都在其中。
2、抢流水
刚开始的时候,我不觉得强行地推有什么问题,毕竟客户不是某个公司专属的,你可以推广,我也可以推广,谁的东西好用人家用谁的。
但当了解到美团具体做了什么,对这件事的看法就发生了根本改变。
根据二维火方面提供的资料,美团在推广小白盒的同时,会给二维火收银机安装一个插件,这个插件的作用是当用户结账的时候,美团从二维火收银机中读取收款金额,完成收款操作。
(二维火方面提供,右上角为美团插件)
二维火收银机使用的是自主研发的封闭式安卓系统,理论上不支持美团插件安装,据此推断,应该是美团方面破解了其收银机系统。
这个插件的危害在于:在二维火收银机中安装之后,用户结账,本来应该是二维火收银机完成整个流程,如果用户使用支付宝、微信支付等,这些支付公司会给二维火返利,业界标准大概是流水的千分之一点五。
有了美团插件之后,美团就会强行终止这个流程,把结账这个环节接管过来,等于是抢走了二维火应得的利益,也就是俗称的“抢流水”。(我主观判断)
2018年8月22日,二维火方面向法院提出不正当竞争诉讼,并获得立案。
美团把小白盒产品从官网上撤下,黑奇士在美团官网搜索,发现其确实已被下架。
3、刑事风险
法院立案不算什么,大不了道歉、赔钱。
在中国大公司主动发动的战争,从来没有遭受过严惩。什么叫严惩,就是像高通被罚60.88亿人民币那种,那个叫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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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公司从来没有接到过那种罚单。一般的不正当竞争案,能罚个10万、20万已经顶天了。
转折发生在9月6日。
有媒体报道称,因为符合刑事立案标准,“(二维火)被破坏计算机系统”已经在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立案侦查。
(立案书我从匿名来源处获得,二维火未证实,只说他们官方不知道这事)
我来讲一下“刑事立案”和“民事立案”的区别。
法院立案是民事立案,输了只是民事责任,登报道歉、赔款这些;公安局立案是刑事立案,根据刑法286条,“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的将被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也就是说,如果美团公司该罪名成立的话,其直接责任人将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按照本案的标准,应该是后果特别严重,应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这里说的直接责任人不是王兴,应该是直接写这个插件的工程师,直接地推安装该插件的销售人员等,以及安排整件事情的高层管理人员。
如果有证据证明王兴对此事知情而未阻止,他也会承担相应责任。如果最终法院判决“美团点评公司”承担单位犯罪责任,将会被处以罚金。
黑奇士采访了法律专家,专家指出,过去经常有互联网公司因为不正当竞争而闹上法庭,但因为证据难以取得,司法人员的法律依据不足,导致经常官司绵延好几年,最后不了了之。
实际上,这些不正当竞争行为很可能触犯刑法,以刑法眼光去解读竞争,这些难题将迎刃而解。
以本案为例:
美团以非法手段窃取二维火系统的软件白名单密码,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
专门开发了针对二维火收银系统的恶意软件,涉嫌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罪;
进而对二维火收银系统实现实时监控系统数据、控制收银系统按钮、劫取第三方支付流水,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这些罪名如何取舍,如何选取立案角度,如何协助警方有效获取证据,防止证据灭失,这些都属于刑事律师的专业范畴,而不少互联网公司律师仅有民法、合同法经验,很难应对此类刑事案件。
(上面这段话有专业律师审核,法律责任由黑奇士承担)
4、期待法律利剑出鞘
黑奇士还是持上文观点:不少公司的竞争其实早已违法,根本不是不正当竞争,而是触犯刑法,责任人需要入狱清醒。
只不过,现在的专业刑事律师相对缺乏,不少公司遇到竞争,还是希望“找找人,江湖事江湖了”,用江湖规矩来解决法律问题。
9月20日,就在本文写作期间,美团已经上市,市值4000亿港币,市值超过京东和小米,有望进入互联网top 3巨头行列。(稿子20号已经完成,为了审稿足足拖了我6天)
(中间为美团王兴)
就是这样的超级独角兽、准巨头公司,仍然在用过去的“我公司大,我欺负你你没办法”的江湖思维来行事,其法律意识之薄弱,真是让人无话可说。
2016年,二维火拿到了蚂蚁金服大几亿人民币的投资,按说已经是阿里系对抗美团的一颗重要棋子,不再是标准意义上的小公司。(这个案子能在杭州立案,是否有阿里在背后的支持,不得而知)
只不过,真得得提醒一下各位巨头的员工,不正当竞争没多大事,但千万不要以身试法。触犯了刑法,公司的法务部保不了你,给你画饼的上司更保不了你。就像从腾讯跳槽去了阿里的某VP,还不是被以“受贿罪”逮捕了。
巨头们只要想搞某个员工个人,很难找到完美无瑕的圣人。
没事的时候看看刑法,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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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稿子是我写的最憋屈的一次,采访完成,稿件完成之后,文中的二维火公司突然提出来要法务审稿。
按照一般惯例,媒体在采访完毕之后,为了防止对采访到的素材有误解,或者表述不清楚,会把稿子中有关该公司的部分发过去,让他们订正下。
因为本案涉及到对一个超级独角兽公司的刑事指控,非常严重,因此我破例同意此公司的审稿要求,但结果仍然不尽如人意。
以后,还是保持我自己的写作习惯吧,也许更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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